ISSN 1671-1092 CN 33-1260/TK

通知公告

首个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行业标准发布实施

近日,学术出版界迎来了首个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由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标准》于2019529日发布,20197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学术期刊论文出版过程中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处理。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学术不端事件频繁见诸报端,从Springer旗下期刊Tumor Biology撤销了中国学者的107篇论文,到翟天临论文造假引发热议,不断被曝光的学术不端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国学术界的声誉,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学术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惩戒学术不端行为的体系和力度还需进一步改进。

今年3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这是近十年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惩戒学术不端”。近年来,国家有关机构和组织也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制定和出台了各种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及中科院印发的《中国科学院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然而,对于如何界定学术不端行为,在此前并没有一个可借鉴的统一标准。此次发布实施的《标准》,界定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者三方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为判别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术论文真实性、培养更加规范的学术行为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较于此前发布的类似文件,《标准》内容更加系统,也更加具有核查性。《标准》对论文作者的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等学术不端行为,审稿专家和编辑者的违背学术道德、干扰评审程序、违反利益冲突规定、违反保密规定、盗用稿件内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学术不端行为均进行分类和界定。同时,整个标准的内容特别翔实,对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术语进行了具体定义,对不同类型的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都给出了详尽的描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学术期刊论文出版过程中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处理,有助于期刊建立更加合理、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处理机制。

作为一本专业性科技期刊,《大坝与安全》始终致力于抵制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促进科学诚信。《标准》发布前,《大坝与安全》主要借助“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外部资源,加上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依据查重率、保密要求、回避要求等指标,对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查处。《标准》的发布为期刊提供了详尽的检查清单,《大坝与安全》编辑部将据此建立更加规范的工作流程,形成更为系统、有效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在此,也呼吁论文作者和审稿专家应本着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共同遏制学术不端之风,构建公平公正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我们一起共同营造健康的学术环境。

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刻不容缓,《标准》的发布实施为这项工作的继续推进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支撑,其实施效果既有赖于行业据此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科研诚信规范管理机制,也离不开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者三方自律,辑志协力,共同营造更负责任的学术氛围。

发布日期: 2019-06-08 | 浏览次数: 1106